檢送112學年度第2學期「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2.0」使用期程與規範,相關來函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
受文者:本縣各鄉鎮市立幼兒園
依據本府113年1月30日府教體字第1130017845號函辦理。
附掛檔案:14rtwsTkaAUA0gI5-qJIcO79a2DqY6qH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