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~「宜蘭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實施計畫」自即日起停止適用

依據宜蘭縣政府107/09/28 府人福字第1070163025號 函辦理
為期本縣志工志願服務單一窗口化並整合資源,邇後有關公教志願服務事項請回
歸本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及志願服務法規定辦理。
附掛檔案:1hzQt0uwxU0nIGLnTJbh9jZP9BN8Izrw3 1FkzqNfWo2rdyrKmE53XtGBGJy1lo-YB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