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~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,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(委員)會要求列席說明,得核給公假,並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,補充說明銓敘部相關令釋

受文者:依據銓敘部107年8月28日部法二字第10746362831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
附掛檔案:1O0R3BTW1ARrjKwy7CVu6uj--r955V-ra